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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文法学院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19 09:36:12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南昌航空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2021年修订)》(校研字〔2021〕46号)文件精神以及南昌航空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校研字〔2023〕3号)的相关要求,为做好文法学院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相关工作,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分别成立推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专家审核小组、材料审核小组、推免工作监督小组,负责推免各环节工作。推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推免工作具体细则,负责学院推免生推荐资格遴选和推免生招生工作。专家审核小组对学生材料的A2A3部分进行评分。材料审核小组审核学生申报材料。推免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学院的推免工作。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本科教学工作、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及硕士点负责人、教师代表等为成员;专家审核小组由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组成;材料审核小组由承担相关管理工作的人员组成;纪检监督小组由学院纪检委员、工会主席与学生代表组成。

(一)推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钧

成员:罗晖、胡浩宇、石玮、刘圣中、魏雄、尤方华、黄敏、张妍妍、万苏春、张侃

秘书:李文强

(二)专家审核小组

组长:刘圣中

成员:帅清华、尤方华、黄敏、张妍妍

(三)材料审核小组

组长:胡浩宇

成员:张侃 张虹 周蒙

(四)推免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罗晖

成员:罗旭华、齐晓焱

以上四个小组成员应知晓以下几点:(1)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校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或报考本校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2)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进行严肃处理。(3)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二、名额分配

本年度学校分配给学院5个名额。法学、公共事业管理、新闻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各专业综合考核计分排名第一的同学获得推免资格。每个专业综合考核计分排名第二的同学获得候补资格。

三、推荐条件

(一)截至20239月1日,申请推免的学生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申请者应为2024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外校合作办学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 社会主义信念坚定, 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品行表现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及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毕业时能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

(二)截至20239月1日,申请推免的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学业条件:

1、按学校教务处规定的前3学年的必修课、专业限选课(含体测、不含任选课)无不及格科目(补考或重修已合格的视为及格)

2、前 2 学年的思想政治理论必修课(具体包含:1、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3、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4、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成绩的平均分在 80 分以上(含80分)

3、前3学年学业考核计分在本专业排名列前30%以内。

学业考核计分=∑(课程成绩×课程学分)/所计课程学分之和。

课程成绩指按学校教务处规定的前3学年的必修课、专业限选课(含体测、不含任选课)成绩,补考或重修合格的课程一律只记60分。

4、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或以上(艺术类专业400分或以上)。

四、计分与排序方法

(一)计分方法

1、3学年学业考核计分为A1。

2、学生综合评价成绩 A2(满分100分)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结合学院自身情况,在《推免工作细则》中设定学生自我评价、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各个项目及级别的权重分数。申请考生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交由学院进行评分,得出学生综合评价成绩(A2)。(见附件1、附件2)。

3、特殊学术专长加分 A3(满分5分)。截至2023年9月1日,对以南昌航空大学为第一单位,参加与学业相关的竞赛(详见附件2)并获相应奖项的学生,给予特殊学术专长加分。特殊学术专长实行代表作评价,即学生只能提交1个竞赛获奖进行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个人贡献和创新质量。已申请A3竞赛加分的学生,不可再申请A2竞赛获奖加分。

4、综合考核计分=A1*80%+A2*20%+A3。

(二)排序方法

对同一专业申请者按总分(即A1*80%+A2*20%+A3)排序,对A1A2A3和总分均取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形,则对总分取小数点后五位;若总分仍然相同,则按A1排序;若A1也相同,则由专家审核小组通过审核讨论确定拟推荐人选。若发生候选人弃权等情形,则按专业排序依序递补。

五、工作流程

(一)学生申请

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请于9月19日下午17:00前,将附表1、2、3及有关成果、奖励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学术论文须含封面、目录、正文及封底)等支撑材料一份提交到学院学工办张侃老师处(G422)。

(二)学院审核遴选

1、9月20日之前,由学院推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学院教务办负责审核学生前3年学业考核成绩计分(A1及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计算结果至少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并公示3天。材料审核小组负责初步审核学生综合评价成绩A2和特殊学术专长加分A3。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竞赛奖项等内容和级别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综合考核计分,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特殊学术专长加分学生的竞赛获奖等内容和级别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

2、9月21日前,学院推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的A1、A2、A3成绩进行复核(如对加分有异议,将由学院专家审核小组进行裁定),同时根据申报学生的综合考核计分=A1*80%+A2*20%+A3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各专业排名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推免名额的1.5:1确定推荐候选人名单。

3、若确定末位入选者时存在成绩相同候选人,根据申报学生的综合考核计=A1*80%+A2*20%+A3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五位)确定拟推荐人选。若综测分数依然相同,则由学院专家审核小组通过审核讨论,同时根据申报学生的总分按不同专业分别排序确定拟推荐人选。

(三)学院公示

学院按照各专业名额综合考核计分排序,依据学校下拨的推免名额初步确定推荐候选人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面向全院进行公示(不少于三天)。

(四)结果上报

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候选人名单(含候补名单及其排序)签字盖章后与相关材料一并报送研究生院。学院将相关材料报研究生院后不再接受学生的报名申请。学院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取得推免生推荐资格的学生名单依次通过学校网站和“推免服务系统”公示。最终推荐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五)接收工作

取得推免生推荐资格的本校和外校学生,均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填报我院专业志愿,并在网上缴纳报名费,同时在规定时间内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寄送相关业绩材料,接收并确认学校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最终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六、监督与复议

推免工作全程接受监督,并及时公示结果。对推免复试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申请复议,程序如下:

1)申请人填写《南昌航空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位研究生复议申请表》(一式三份),提交学院。

2)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本细则的规定,审定申请人所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视情况需要可对申请人重新进行考核。

3)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应在《南昌航空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议申请表》中详细记录复议过程及结论,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复议结论应在推荐候选人名单报送研究生院之前告知申请人。学生如对学院复议结果不服,可向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申诉。研究生院将会同校纪委查明情况并公布处理结果。对发现有审查不严、营私舞弊、违反操作程序,或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依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申诉邮箱:15776678@qq.com

 申诉电话:0791-83863616

联系老师:石玮    

文法学院

20239月17


研招字〔2023〕3号《关于做好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2).pdf

研招字〔2023〕3号附件材料(以此为准).zip

文法学院2024届推免工作细则.pdf

南昌航空大学教师指导学生竞赛等工作量计算办法.pdf




责任编辑:刘航